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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 2021 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3-17 11:27:58 作者:  来源:采购中心(招投标中心) 浏览次数:0


    湖 南 科 技 学 院

   关于做好 2021 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财库﹝2020﹞10号)、《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》(湘财购﹝2020﹞18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我校2021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安排如下:

    一、采购意向公开范围

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。采购限额标准(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,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,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)以上,需要依法实行政府采购的货物、工程、服务项目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。采购限额标准以下、纳入电子卖场的采购项目无需公开。

二、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

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,具体应包括:

1.采购项目名称。

2.采购需求概况。具体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,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,采购标的数量,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、服务、安全、时限等要求。

3.预算金额。

4.预计采购时间。

5.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。

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采购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,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、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学校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。

三、采购意向公开时间

根据省财政厅要求,采购意向实行按季度定期公开制,各单位应在每年2月、5月、8月的15日前向采购中心(招投标中心)提交下一季度采购意向,凡未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,原则上不得实施采购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推进采购意向公开。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,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,扎实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。

2.严控时间,准确把握关键环节。各单位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,做到不遗漏、不延误。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,按照本通知要求,及时、全面公开采购意向。



附件1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》的通知(1)

附件2 湖南科技学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一览表

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湖南科技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3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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